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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衡教督办〔2021〕11号)转发省教督办《关于持续做好“五项管理”工作重点强化问题整改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9-13 14:27:46 编辑:管理员  来源:原创
衡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

各县市区教育局、教育督导部门、市直各中小学校: 现将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持续 做好“五项管理”工作重点强化问题整改的通知》(湘教督 办〔2021〕8 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对照省级《“五项管理”实地督 导问题清单》和《五项管理实地督导要点》,对号入座,举 一反三,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整改方案,逐一落实到 位。本次“五项管理”督导结果将作为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 职责和学校年终绩效考评重要指标,对落实工作不力,存在 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、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的要重 点督办,根据《教育督导问责办法》,视情节启动约谈机制 并严肃追责。

2.各单位要将“五项管理”列入中小学校长、教师和责 任督学培训内容,通过开学工作会、专项业务培训及教学教 研活动等方式,扩大“五项管理”工作的影响力,提升推进 “五项管理”实践能力。在 9 月底之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“五项管理”集中宣传,跟踪报道“五项管理”落实进展情况, 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,广泛解读和宣传相关政策,并将宣传 资料、培训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存档。

3.各单位要开通举报平台或电子邮箱、热线电话,及时 查处违背相关工作要求的问题线索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。

4.各单位要建立自觉落实的长效机制,结合问题整改台 账制度、月报制度和“每月一督导”动态跟踪整改进度,形 成《五项管理”问题整改进度汇总表》(见附件 2)并逐月上 报。从 9 月份起,各单位要汇总整改进度并于每月 20 日前 将《五项管理”问题整改进度汇总表》(含单位公章 PDF 版 和电子版)报达我办。此前发布的《关于组织开展市直中小 学校“五项管理”专项督导的通知》(衡教通〔2021〕152 号) 中的月度资料报送以本次通知为准。

5.市直各中小学校要保持督导工作信息畅通,为方便开 展工作,请学校分管督导工作的副校长、学校督导室主任或督 导专干于 9 月 6 日前扫码加入“局直学校督导工作微信群”。

(局直学校督导工作微信群二维码)


联系人:蒋凯伦

联系电话:0734-8811328

QQ 邮箱:853112667@qq.com


附件: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持 续做好“五项管理”工作重点强化问题整改的通知》

(衡教督办〔2021〕11号)转发省教督办《关于持续做好“五项管理”工作重点强化问题整改的通知》的通知(1).pdf